关于开展宝坻区中小学第八届创优课、优秀课
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镇街教委、局直中小学:
为了配合天津市中小学第八届创优课、优秀课(简称“双优课”)评选活动,按照市教研室的要求,在我区中小学开展双优课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.任教年限
截止到
2.师德表现
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。敬业、爱生、奉献,能认真上好每一节课。除以上条件,参加“优秀课”评选的教师,应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,得到广大师生较高的评价。
3.业务水平
应具有比较系统、坚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;具有比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;积极践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和目标,尊重学生,倡导自主、探究、合作的学习方式,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除以上条件,参加“优秀课”评选活动的教师,还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,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,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。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、创新课堂教学模式、开发课程资源等方面,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4.资格审查
报名者资格审查由镇街教委、学校负责,教研室负责复核。
二、内容方式工作程序
1.评比内容
国家教育方针、政策及有关教育法规;教育教学理论基础;专业知识、专业技能;教学设计、教学实施、教学评价能力等。
2.评比方式
综合能力、学科专业技能考核,说课答辩,借班上课。
3.评比程序
实行镇街教委(局直学校)、区两级评选。参加区级评选的教师必须是各单位的一等奖,名额由教研室统一分配。
三、参评学科
中学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思想政治/思想品德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音乐、美术、体育、信息技术、通用技术、劳动与技术教育、研究性学习等学科(或领域)。
小学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品德与生活/品德与社会、科学、音乐、美术、体育、信息技术、劳动与技术教育、研究性学习等学科(或领域)。
四、工作程序
1.时间安排
(1)2012年11月—12月中旬各单位组织评选。
(2)2012年12月27日、28将各单位评出的选手上报到区教研室。
(3)2013年1月进行笔试(时间另行通知)。
(4)2013年3月进行说课。
2.名额分配
小学每镇每学科三名(街道教委每学科六名);初中校每镇每学科二名,由教委负责评选;局直小学、初中每校每学科二名;一中、四中每学科5名,其他高中校每校每学科三名。
各单位在评选的基础上,按分配名额推荐参加区级评选教师,报名时兼顾中青年教师的比例。
凡在前七届市级“双优课 ”活动中已获得一等奖的教师,不再参加本届创优课评选活动。
五、问题说明
1.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,认真组织好本次“双优课”评选活动,保证评选过程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严禁借评选之机营私舞弊,要通过评选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,促进教学水平共同提高。
2.参加任何一级优秀课评比时,授课内容要与正常教学进度保持一致,严禁做课,绝对不允许相同内容的课在一个班讲两遍以上;凡上假课者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参评资格,并通报全区。
3.此次“创优课”评选活动,每位参评选手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。“优秀课”评选活动不设指导教师。指导教师应由师德好、业务精、教育理念新的教师担任。
宝坻区教研室
2012、11